2021年1至9月,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觉将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与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立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发展,努力以自身高质量检察工作,为全方位助推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和司法支撑。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9月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件6人,不捕1件1人;对各类犯罪决定起诉3件3人;经审查后改变管辖1件2人;适时介入侦查5件,提出抗诉1件1人,制发检察建议1份。
(二)认罪认罚适用情况
2021年1至9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100%。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的案件中,提出量刑建议为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人,占提出总数的100%,法院采纳3人,采纳率为100% 。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2021年1至9月,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份。
二、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立案情况
2021年1至9月,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件,分别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3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4件,等外安全领域6件。立案31件,分别为等外安全领域4件,占立案总数的12.9%,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3件,占立案总数的41.9%,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4件, 占立案总数的45.2%。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至9月,共磋商13件,同比上升62.5%,其中7件为等外安全领域,占磋商总数的53.8%,6件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占磋商总数的46.2%。开展诉前程序23件,同比上升21%,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分别为等外安全领域3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1件,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9件。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4件,与去年同期持平,分别为生态环境领域2件,等外安全领域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9件。
(三)办案效果
2021年1至9月,共督促清除和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75余吨,督促砍伐南同蒲铁路沿线危害铁路运行安全树木共1875棵,督促更换南同蒲沿线锈蚀严重、状态不良危及铁路运行安全的防抛网等附属安全设施1处,督促填埋硬化危及行人安全窨井1处,督促整改铁路生活小区不规范自动售水机5台。
三、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9月,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2件,同比上升200%。严格落实七日答复制度,答复率为100%。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9月,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案57件。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3件,占5.2%;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31件,占54.4%;案件管理类案件23件,占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