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张满平
应邀列席临汾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2019年10月30日,为落实新修订的“两院”组织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践行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推进“四大活动”,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和分院党组巡察组巡察整改工作,应临汾铁路运输法院邀请,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满平一行四人列席了临汾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第3次审判委员会会议。
这次审判委员会会议由临汾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杰平主持。会上,双方共同学习了五部委《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双方就有关政策及司法实务问题展开研讨。双方立足自身刑事司法工作实际,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有关内容展开交流,尤其围绕量刑建议的提出和采纳、律师全覆盖等事项进行讨论,增进了共识,达成了初步意向,取得了较好效果;双方还就曾办理过的杨某某等三人涉恶案件,总结办案经验,研究如何引深合作,深入落实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要求,强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双方就深化财产刑执行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刘杰平院长指出:一是对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表示衷心欢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临汾铁路运输法院要把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作为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二是希望“两院”强化履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临汾铁路运输法院希望与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一道,在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当下,忠实履行自身职责,强化沟通协调配合,共同探索实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机制,构建既监督制约又配合支持的工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在深化履职中实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共同价值追求。
张满平检察长强调了三点意见:
第一,希望法检“两院”切实合力做好列席审委会有关工作。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践行“两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和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的生动实践,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两院”人员一定要强化政治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将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第二,希望法检“两院”切实合力做好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双方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更应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齐心协力共同提升办案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大力实施,降低“案件比”工作稳步落实,法检“两院”应当继续坚持既往优良做法,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提升履职本领,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正确履职,强化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改革政策在“两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第三,希望法检“两院”切实合力做好扫黑除恶有关工作。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年进入收尾阶段、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两院”应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坚强政治定力,立足自身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围绕深挖整治目标,提高攻坚能力,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同时做到着眼长效常治,探索长效机制,推进综合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