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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铁检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刑事检察工作
时间:2019-10-21  作者:裴茜茜  新闻来源: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  【字号: | |

临汾铁检院采取三项措施

加强刑事检察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分院召开的太原铁检机关刑事检察业务会议精神,增强全面落实会议精神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临汾铁检院党组于1017日上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了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和分院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分院姚江华检察长、段兴金副检察长提出的“一升、一降、两清零、两落实”(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降低案件比,黑恶案件积案清零和问题线索清零,落实捕诉一体和派驻检察)等目标要求,就做优做强刑事检察的重点工作,采取三项措施保证会议精神落实到位。全体刑检干警应邀列席了会议。

一是要主动担当作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从今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来看,临汾院存在适用率偏低、办案周期较长、适用速裁程序偏少、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不够精准等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总体适用效果不佳。针对铁检办案特点,在今后的办案工作中,要努力做到能用尽用,逐步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覆盖到可以依法适用的全部案件中。要进一步完善与尧都区检察院的协作机制,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要进一步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建立与法院量刑衔接机制,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

二是多举措发力,切实降低“案件比”。截止到目前临汾院办理的刑事案件可看出,刑事案件的“案件比”持高,其主要原因在于办理的刑事案件多数都存在一退的现象。为减少退补案件,首先要从提前介入发力。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尤其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到案案介入,严格按照分院制定的《刑事案件介入侦查工作规范》,规范填写《适时提前介入情况表》,切实做到提前介入“文来文往”,杜绝电话请示。其次有效发挥捕诉一体化的办案优势,对作出批捕决定的案件,要重视引导侦查机关以审查起诉甚至庭审的证据标准做好侦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再次要认真落实分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格退查程序,严把退查关,着力降低退查比例。检察官和辅助人员要强化办案质效观念,加强密切沟通配合,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补齐短板,以派驻检察为抓手,助力“两项监督”上新台阶。截止目前临汾院办理侦查监督12人,但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力度有待提高。今后要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办案中落实,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要以侦查监督检察室工作平台为依托,通过登录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警综平台、提前介入侦查等方式拓展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有无违法立案、撤案等违法情形,切实增强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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