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本院概况  丨  检察要闻  丨  检务公开  丨  检察风采  丨  队伍建设  丨  检察文苑  丨  检察文化  丨  政策一角  丨  预决算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细则
时间:2018-06-12  作者:  新闻来源: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  【字号: | |

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铁路转型发展和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工作水平,为管内铁路运输企业积极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运输生产环境,根据省院《关于成立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太原铁检分院《关于在太原铁检机关开展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现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抓好主业主责,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维护管内社会稳定、服务保障铁路转型发展和安全运输生产为工作重心,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创造公正优质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开展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检察机关简化检察环节司法审批手续、有效提升司法工作效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举措,对于开创新时代铁路检察工作新局面、展现铁路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和充分发挥铁检工作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工作目标: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过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新发展理念,按照省院和分院的安排部署,立足铁路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从与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和事项入手,进一步简化司法审批事项,优化涉检办事流程,推动检察业务融合,进一步提升司法工作效率,切实解决管内铁路企业、群众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努力促成涉检业务“一站式”和“集成化”办事模式,方便诉讼当事人和来访办事群众。

开展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列出清单、逐项考核”的工作思路进行,全面梳理铁路检察机关审批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推进办事改革落到实处。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满平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康平生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许建林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董士忠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樊国强  检委会专职委员

 员:陈品静、杜占华、李彪、邹五存、张世明、任尚锋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检察业务监督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余涛  柏杉;

联系电话:0357-3328407。

三、主要内容

(一)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最多跑一次”。案件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工作时间到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查询办案部门、办案进度、处理结果等程序性信息,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审核申请信息。当场通过审核的申请当场答复;当场没有通过审核,需要进一步审核相关信息的,即时说明情况并根据申请人的意愿,将查询结果通过电话或其他简便方式送达,无需申请人再来第二次。

(二)受理移送案件“最多跑一次”。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移送的案卷材料,应当及时接收审查,对符合受案标准的,当场决定受理,并立即进行登记备案,出具《接收案件通知书》。对存在案卷材料不齐备、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涉案财物移送不规范和案件管辖异议等情形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

(三)控告、申诉、检举“最多跑一次”。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其诉讼权利受到侵害、申请立案监督、撤案监督、纠正漏捕、纠正违法等,接待工作人员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依照规定受理,在规定时间办结,并及时答复。对于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举,本人提出需求或愿意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的,由本院及时运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予以接待处置。

(四)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申请阅卷“最多跑一次”。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申请阅卷的,可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提前预约,经与案件承办检察官协商确定阅卷时间后,由本院工作人员在约定时间和律师阅卷室,提供一次性阅卷服务。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未进行预约,直接到达本院,要求阅卷的,由工作人员查验相关手续后,及时联系业务部门协助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在律师阅卷室进行阅卷,为其阅卷提供便利。

(五)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约见检察官“最多跑一次”。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申请会见案件承办检察官的,可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预约会见时间,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且确有会见必要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应当在约定时间会见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依法听取辩护意见和代理意见并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交流。

(六)查询诉讼档案“最多跑一次”。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需要查询本院的诉讼档案及相关文书,可携带相关资料直接申请查询,本院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当场提供查询服务或者出具证明。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实施细则。本院根据太原铁检分院“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列明改革内容,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事项,确保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二)开展对照检查。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通过列出改革事项清单,并逐项对照检查,重点检查哪些事项不具备“最多跑一次”条件,哪些事项通过努力可以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太原铁检分院“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积极整改落实。针对筛查出的问题,落实工作内容,控制时间节点,研究制定出整改时间表和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改革事项清单中80%以上的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   

(四)上报工作总结。通过前期对照检查和落实整改阶段的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及时报送太原铁检分院“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意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本院党组领导下,从与管内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和事项入手,统筹推进便民利民“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切实解决管内铁路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二)增强工作合力。健全窗口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前台接待受理和后台流转办理同步高效运转,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优化完善网上综合服务平合,健全线上线下同步运行机制,引导群众自主、自助提出申请,实现上下联动、功能互补。充分发挥控申检察室、检务公开大厅等窗口作用,完善便民利民设施设备和相关工作规章制度,积极畅通便民利民的“最后一公里”通道,实现服务管内单位和群众的“最多跑一次”目标。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本院互联网门户网站与微信、微博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扩散效应,及时有效宣传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广大铁路干部、职工和家属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提升本院对社会公众和铁路单位组织的司法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主动树立便民利民、服务企业和贡献社会的良好机关形象。           

 

 

 

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  

2018年6月11日

检务公开
检务须知
案件信箱公开
案件流程
公益诉讼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互动平台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兵站路107号 电话:0357-332843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晋公网安备 14100202000232号